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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

2019/4/18


  防范和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既能对污染隐患进行监控和警告,又能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快速监测和应急处理的应急系统,已显得十分必要。应急系统由应急响应、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系统三部分组成。

  应急系统的指导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产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将其危害减少到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处理并做出安全性评价。

  (2)有备无患、应急迅速成立应急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应急系统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建立的,但在平时也能为环境保护的其他工作提供支持与服务。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政府牵头、协同作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一般单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无法快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的,因此,遇到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政府部门,由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相互合作、协同作战,做到全力以赴、尽职尽责。

  (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不同、,污染事故类型各异的特点,抓住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研究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相应的完整的应急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