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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

2019/3/21


  如何打破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障碍?

  周德睿建议,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形成土壤污染防控合力;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对土壤污染进行网格化、常态化动态监管;国家在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土壤污染防治。

  张家界市副市长龚明汉建议,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解决多头管理、信息不通、底数不清等问题,建立污染粮食定点收购、限定用途、定向销售价差及费用补偿机制。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承载着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重任,在调研中,许多专家学者建议,应优先保护农产品产地土壤。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黄道友建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应考虑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将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与建设用地、居住用地等土壤污染防治区别开,并专章规定予以特别保护。同时,坚持防治结合、用养结合、边利用边修复等原则,保障农产品产地土壤资源的持续利用。

  “须实现农田清洁灌溉。”尹丽辉说,南方水稻生长发育阶段,如遇干旱,当地抗旱几乎是“渴不择水”,一些被污染的水灌入农田,加剧了土壤污染。

  在调研过程中,沈跃跃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加快科技攻关,完善标准体系,严格环境监管,推动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并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打好调整产业结构、防治土壤污染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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