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23
清平路南、博州路西地块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清平路南、博州路西、平原路东、东李铭居北。规划用地面积为44974.5268m2,中心坐标为115.99508°E,36.40615°N。规划用地原为农用地和宅基地。规划用地性质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聊城市东昌府区清平路南、博州路西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存在用地用途变更性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因此,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聊城市科源环保检测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对本项目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有关文件指导,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在地块内布设6个快速检测点位,并在地块外设置了1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进行对照筛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点位快筛结果与对照点快筛结果无显著差异。综上编制完成了《东昌府区清平路南、博州路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下一步该地块安全利用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原用地为路庄宅基地及农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异常污染点,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聊城市东昌府区清平路南、博州路西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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